电话:0571-85371297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聚集,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社会力量在激励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表彰在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以下简称粤科促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评选范围及奖项申报要求,请按照《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协会的会员单位及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法人单位。
(三)项目成果在广东省内的严格按照《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中的申报条件、奖励范围和推荐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本次申报奖励的项目,必须是通过国家、省部级、地市级验收或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已获得其他行业、省部级或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提名两种方式,接受以下单位推荐和个人的提名。
(一)粤科促会会员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推荐;
(二)省市相关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对其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经其审核汇总统一推荐;
(三)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推荐;
(四)省内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推荐;
(五)院士、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个人或粤科促会理事2人以上的提名。
推荐单位及提名个人对推荐、提名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各奖项的《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表》要求填写(见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及附件恕不退还。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粤科促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49760710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136315、18925034903(林老师)
邮 箱:1497607100@qq.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科技园一楼
附件:
1.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
2.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创新奖申报表
3.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转化奖申报表
(扫码下载申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