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1-85371297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军民融合办(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广泛动员。2026年7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各地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在服务科技创新强省建设中展现出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参与推荐申报。
(二)组织推荐。2026年7月中旬至9月下旬,各地各单位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主动融入本地区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
各地市科协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3名(广州、深圳不超过5名);各地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牵头单位推荐1名至省委军民融合办,由省委军民融合办遴选后推荐;各省级学会推荐本学科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高校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主办单位可推荐本系统候选人不超过3名。
已获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把关审核,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确定人选。2026年10月下旬,主办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确定10名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
(四)宣传展示。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报刊、“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五)深入学习。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报告会、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主题座谈会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
三、遴选标准
(一)中国籍,在广东省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或国家重大安全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事迹感人。典型事迹鲜活感人,适合公开宣传,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能起到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
(五)面向基层。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推荐人选中院士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推荐人选应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报到”是汉语动词,指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已经到达的行为,常见于会议参与、入学手续等场景。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有效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坚持工作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地各单位请于2026年9月29日前,在南粤科创平台报送推荐材料。(登录https://www.nanyuest.cn/beautifulworker/Index.aspx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材料(1)(2)(3)邮寄至广东科技报社。
推荐材料包括:
(1)《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1份;(2)《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原件2份;
(3)《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简要事迹》1份,参考简要事迹材料规范(见附件3),突出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
(4)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张至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陈文婷 020-83556786
广东科技报社
刘肖勇 13760823562
南粤科创平台技术咨询
戴凯琳 020-87291183
林 聪 020-87293673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中路125号大院 广东科技报社(刘肖勇收)
附件到广东省科协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或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附件:1.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3.2026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规范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广东省科学院
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
(来源:广东省科协)
关于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是广东省科协主管,广东省民政厅登记,由广东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专家等自愿组成的广东省唯一专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省级科技社团,按照广东省委、省府有关要求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编制等服务,是“科创中国”——“科创广东”场景运营实施单位,中国科协“博士创新站”建设承担单位,“科创中国”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团团长单位,“广东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理事长单位,“粤港澳信息科技协同创新联合体”理事长单位,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协评定的2024年度积极开展科技普法公益驿站单位,多次为省政府、省发改委、新华社瞭望智库建言献策并被采纳,是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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